各院(中心),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培训工作的通知》(粤防疫指办防控函〔2022〕167号),省校园防控专班定于9月16日(星期五)下午3时开展全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培训,学校在百年纪念大楼121室设置分会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下午3时
二、分会场培训地点
百年纪念大楼121室
三、培训内容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优化完善的防控政策措施等内容。
四、参加人员
1.学校校领导:张丽霞。
2.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及相关人员:陈申宏、钟凯雄、黄晓锋、张德生、罗维新、杨旺尊、钟自洪、熊锦强、 曾海萍、叶亮晖、钟益奇、戴国雄、杨文强、陈丽娜、王翠平。
3.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全体辅导员。
4.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卫生所等部门全体人员,后勤处、保卫处相关科室负责人,梅州师范分院、医学院相关人员。
五、会议要求
1.严肃会风严明会纪,自觉遵守会议规定,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做好签到考勤登记并按照会议安排位置就座。
2.严格会议请假报告制度。各单位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准时参会,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如确需请假者,请以书面形式向张丽霞副校长请假,并于9月15日(星期五)上午下班前报党委办公室备案(何侨生524室,联系人:曾宇翔科长2186831)。
3.防疫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统一佩戴口罩,入场前做好自我体温检测。如会前7天内有国内低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活动前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或接触过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者;尚在随访和观察期内的人员;健康码显示“红码”和“黄码”人员,原则上不参加活动。
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