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培训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3    浏览次数:

各院(中心),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从严从实从细部署做好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于2022年4月14日(星期四)下午3时,召开全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培训会议,学校在百年纪念大楼121室设置分会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1. 学校校领导:吴琦、杨洲、张丽霞、廖志成。

2.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及相关人员:陈申宏、钟凯雄、张德生、罗维新、杨旺尊、钟自洪、熊锦强、曾海萍、叶亮晖、钟益奇、戴国雄、杨文强、陈丽娜、王翠平。

3. 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全体辅导员。

4. 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卫生所等部门全体人员,后勤处、保卫处相关科室负责人,梅州师范分院、医学院相关人员。

二、会议主题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培训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从严从实从细部署做好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

三、其他事项

1.自觉遵守会议规定,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严肃会风严明会纪,严格会议请假报告制度。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准时参会,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如确需请假者,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副校长张丽霞请假,并于4月14日(星期四)上午下班前报党委办公室备案(何侨生524室,联系人:曾宇翔科长2186831)。

2.防疫要求。符合我省疫情防控要求,报到时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无发热、咳嗽等新冠十种症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自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会场需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工作,如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应当及时通知培训组织方,以便做好相应处理。健康码显示“红码”和“黄码”人员、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均不能参加。

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