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省委的通知,我校可推报1名在校学生参加2021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评选。经校团委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拟推荐嘉应学院第五届“嘉园之星”大学生年度人物丁琳同学参评。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5月24日至5月26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如对名单有异议的,请以电联等形式向校团委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馈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德龙会堂205室
电话:2186858
共青团嘉应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