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23—2024学年嘉应学院学生社团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学生社团:
为了进一步总结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进我校学生社团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品牌化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学生社团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发挥学生社团在繁荣校园文化、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社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4年6月
二、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十佳学生社团和活力学生社团
1.评选范围:我校在册的学生社团
2.评选条件:
(1)社团建设必须符合《嘉应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嘉院党办〔2020〕9号)文件要求,社团内部建章立制良好,内部分工明确,规章制度完善,运行状况良好,社团正常活动时间满一学年;
(2)围绕学校中心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学生社团的相关规章制度,扎实有效地开展社团各项工作;
(3)社团活动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紧密联系学生生活,能体现社团特色,社团成员参与积极性高、活动效果好;
(4)参评“十佳学生社团”的,需在本年度社团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B级及以上;参评“活力学生社团”的,需在本年度社团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级及以上。
3.评选办法:依据六大评估和社团风采演示的结果进行推报,具体通知另行下发。
(二)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1.评选范围:担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1年以上;所指导学生社团在本年度社团考核结果为B级及以上。
2.评选条件:
(1)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社团指导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关爱学生成长;
(2)认真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促进社团健康和谐发展。每学年指导和参与社团开展各类活动不少于4次;
(3)加强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加强与社员的沟通交流,指导社员解决社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学生社团利益。
(三)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评选范围:现任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干部、二级学院团委社团部干部、年审合格的学生社团负责人、部门骨干。
2.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参评学生品德高尚,信仰坚定,无受过任何处分。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2)学习成绩优良。2022—2023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班级排名前50%(含50%);2023级新生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班级排名前50%(含50%);在相应阶段无考试不及格、重修现象。
(3)工作表现突出。对学生社团工作有责任心、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在团学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所在社团组织精神风貌好、活动影响广、得到广泛认可。
3.评选办法
(1)年审合格的学生社团可各推荐2人参评,由符合条件的同学自行申报,通过社员大会集体表决产生,再经指导老师和业务指导单位审核通过;
(2)二级学院团委社团部可推荐1人参评,由符合条件的同学自行申报,通过二级学院团委推荐报送;
(3)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由符合条件的同学自行申报,校团委统筹参评。
三、工作要求
(一)参评“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需填写申报表,并于6月19日下午5:30前将申报表纸质版交至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德龙会堂105室)。经校团委审核后将对表彰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荣誉证书。
(二)各二级学院团委、各学生社团要注重被推荐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在推荐过程中,要把树立典型、表彰典型和宣传典型有机结合起来,典型引路,榜样先行,激励广大学生社团骨干在校园文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附件:1.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报表
2.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表
共青团嘉应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13日
附件1
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报表
姓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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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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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 所属学生社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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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学生社团 等级 | 2023-2024年社团等级:□A级 □B级 □C级 □D级 |
指导和参与社团开展活动次数 | 2023-2024学年指导和参与社团开展活动次数: 次 活动内容: 1. 2. 3. 4. |
先进事迹材料 (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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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学生社团管理中心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校团委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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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一式两份,由社团、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各留一份备案。
嘉应学院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社员权益保障部制
附件2
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表
姓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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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 学院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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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人数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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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时间 |
| 政治面貌 |
|
综合素质 测评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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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事迹材料(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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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指导单位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学生社团管理 中心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校团委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由社团、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各留一份备案。
嘉应学院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秘书处制